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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主编的团体标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评审会在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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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8

  • 来源: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1年7月15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单位编制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送审稿)》通过评审。

出席会议的领导有: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崔砺金、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陈自力、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贾华琴。

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专业老师,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评审组专业组刘炜、潘峰等7位专家,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及参编单位张凯敏、李光辉、洪斯君等代表共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贾华琴会长主持。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崔砺金在讲话中提到,推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一是很有必要,根据最新发布的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805件,其中房屋装修及建材类投诉670件,是四大投诉热点之一,房屋装修及建材类投诉一直是消费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无论是开发商交付的全装修商品房、外包给装修公司或者自己购买建材进行装修,都容易产生各种纠纷,投诉居高不下。二是很有意义,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推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可以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与家庭装饰装修市场,有助于推进我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给消费者构筑透明、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业主与企业的共同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希望可以宣传好、落实好。通过各种途径,全方位让大家了解这是一件必要且有意义的事情,并将它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规范所能起到的作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唐新亮对推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谈了几点体会。他认为,一是这个规范非常必要。二是这个规范非常实用。三是这个规范非常全面。他同时建议做好宣传与推广,让更多的人熟知并遵照执行,为共同规范我省家装市场健康发展,减少合同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努力。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社会管理标准研究中心主任郑培详细汇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过程及说明。

评审专家组组长、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刘炜主持评审环节。

评审组专家听取了编制组的汇报,审阅了评审材料,逐条进行热烈地讨论。专家认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结构合理、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主要技术内容科学、先进、合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服务的全过程管理,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陈自力院长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家装是民生工程,老百姓的需求就是经济的增长点。标准化发展是服务业趋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的推出,规范了从经营者开始接触消费者到完工、售后、回访、投诉争议处理的全链条各环节标准,将有效推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服务品质的提升,促进我省家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凝聚装饰奋进力量,担当先行示范使命。全行业应充分认识以标准为根本抓手的重要性,遵循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建筑装饰业标准化水平,努力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建筑装饰业,努力打造“装饰之美”家庭装饰品牌,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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